業務專區

3.職災就診時未帶相關證件,如何處理?

被保險人因尚未取得職業傷病門診單住院申請書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因緊急職業傷病就醫,致未能繳交或繳驗該等證件時,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聲明具有職災保險身分就醫,並先自付醫療費用後,於該次就醫之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或出院前補送證件,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將會退還所收取之保險醫療費用。
最後更新日期:2022-06-17
文字客服
TOP BACK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