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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效力

保險效力之開始:

  1. 投保單位於其所屬勞工到職、入會之當日通知保險人(本局)者,保險效力自通知當日零時起算。
  2. 投保單位非於其所屬勞工到職、入會之當日通知保險人者,保險效力自通知翌日零時起算。

保險效力之停止:

  1. 投保單位於其所屬勞工離職、退會之當日通知保險人(本局)者,保險效力於通知當日24時停止。
  2. 投保單位非於其所屬勞工離職、退會之當日通知保險人者,保險效力於離職、退會當日24時停止。
  3. 勞工未離職、退會,投保單位辦理退保者,保險效力於通知當日24時停止。
最後更新日期: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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