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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領職災保險失能年金是不是必須退保?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48條規定,被保險人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領取本保險或勞工保險失能給付者,由保險人逕予退保。復依勞動部111年7月15日勞動保2字第1110150461號令規定略以,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致失能,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領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者,不符合勞工保險條例加保之規定,應於診斷實際永久失能之當日逕予退保。是以,被保險人因職業災害致遺存失能,如失能程度已達終身無工作能力,並請領完全或嚴重失能年金者,本局即依前揭規定逕予退保;至請領部分失能年金者,其如可返回職場則可繼續加保。

最後更新日期: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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