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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書件

一、填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申請書」,並詳述有害作業經歷說明,寄送本局辦理申請手續。
二、勞保局受理申請書件經審查核定後,檢附符合受檢規定之受檢者每人1張「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證明單紀錄表」,請依照核准之檢查類別,至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下載「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於規定之翌年3月底有效期間內一併攜往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受檢。
最後更新日期: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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