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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繳保險費處理作業

溢繳保險費處理作業說明:

  1. 一、生效中投保單位之溢繳保險費,本局將優先沖抵已逾繳納寬限期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如仍有溢繳款項,將續沖尚未開單月份之保險費,單位無需申請。保費續沖後開立之繳款單上將列示「溢繳沖抵」金額,如對抵繳內容有疑義,可來電本局保費組保費處理科(02)2396-1266轉3302洽詢。
  2. 二、非生效中之投保單位收到本局寄發之退費通知函後,請於「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溢繳退費收據暨申請書」填妥相關資料,並加蓋與投保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相符之印章(單位印章不可用統一發票章)後,寄回本局,即完成申請退費手續。
  3. 三、本局於收到投保單位寄回之前項退費收據暨申請書,並查證該申請書內容正確無誤且加蓋之印章相符後,即依投保單位選擇之退費方式辦理退費。退費款項入帳或支票寄出約需10個工作天。
最後更新日期: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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