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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職災失能之照護補助的請領資格、發給基準及應備書件各如何?

請領資格:

經請領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退保後罹患職業病失能津貼,或未參加職災保險失能補助,失能程度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3條附表所定第1或2等級之失能項目,且該項目之失能狀態列有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得請領失能照護補助。

發給標準:

自申請之當月起,按月發給12,400元,給付最長5年(領取未參加職災保險失能補助者,給付最長3年)。

應備書件: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照護補助申請書及補助收據。

最後更新日期: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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