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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保單位應備置之勞工名冊等資料有哪些?保存期限多長?

投保單位應備置所屬勞工名冊、出勤工作紀錄及薪資帳冊,並自被保險人離職、退會或結(退)訓之日起保存五年。另外籍家庭看護工或外籍家庭幫傭之雇主,可以該移工之聘僱許可函、勞動契約書及薪資明細表取代。
最後更新日期: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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