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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調整勞保年金給付相關問答

  1. Q1:今(113)年會調整勞保年金給付金額嗎?
  2. A1:會,今年調整的是98、99、102、103、104、108、109及110年共8個年度之勞保年金請領者。經計算至112年止,前開年度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以下簡稱CPI累計成長率)如下表,已達法定調整標準5%,目前正在領取勞保年金給付(含老年年金、失能年金及遺屬年金)者,依法將自113年5月起調高年金給付金額,於次月底(113年6月27日)入帳。至其他年度請領者,因CPI累計成長率尚未達5%,故不予調整。
    請領年度 CPI累計成長率
    98 5.51%
    99
    102
    103
    104
    108 7.33%
    109 7.59%
    110 5.51%
  3. Q2:承上題,會調高多少?如何計算調整金額?
  4. A2:98、99、102、103、104、108、109及110年度請領勞保年金者,勞保年金增加金額為每月領取的金額 x 該年度之CPI累計成長率。舉例:A君在110年7月請領老年年金,每個月領2萬元,113年5月份的年金給付金額會調高1,102元(計算公式:20,000 x 5.51%=1,102元),該金額於113年6月27日入帳。
  5. Q3:我要如何才能得知我的年金給付金額有無調整及調整多少元?何時會領到?勞保局會發文通知嗎?
  6. A3:您可於113年6月27日年金入帳後刷存摺,即可得知相關調整訊息。以上題A君為例,113年5月份的年金款項,在6月底核發時會分列2筆金額,其中1筆為原領取金額20,000元,另1筆則為依CPI累計成長率5.51%調整之增加金額1,102元(帳戶存摺摘要顯示為「物價調整」),但自7月起入帳金額即恢復為1筆加總後之金額21,102元。另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紙政策,勞動部會以公告方式核定調整年金給付金額,勞保局也會在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發布最新消息,不會另外發函通知。
  7. Q4:為什麼我的年金給付金額是從113年5月開始調整,而不是從113年1月開始調整?
  8. A4: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96條第2項規定,當CPI累計成長率達5%時,勞保局應於當年5月底前報請勞動部核定公告,並自當年5月開始調整年金給付金額,因此今(113)年年金給付金額是從113年5月起開始調整,於次月 (113年6月) 底前發給。
  9. Q5: 我在111年請領老年年金,我的年金給付金額在113年5月也會一起調高嗎?
  10. A5:不會。本次除98、99、102、103、104、108、109及110年共8個年度請領勞保年金者可以調整外,其他年度的CPI累計成長率均未達法定調整標準5%,故不予調整。因此111年請領年金者,不在此次調整範圍內,必須等到111年度往後之CPI累計成長率達5%,才會調整。
  11. Q6:各請領年度CPI累計成長率係如何計算?
  12. A6:各請領年度CPI累計成長率計算情形如下表:
請領年度 起算年度
累計平均CPI
112年
累計平均CPI
累計成長率
(如說明2)
今年是否調整
98 100.00 105.51 5.51% 自113年5月起調整
99 100.00 5.51%
100 102.95 2.49%
101 102.95 2.49%
102 100.00 5.51% 自113年5月起調整
103 100.00 5.51%
104 100.00 5.51%
105 102.95 2.49%
106 102.95 2.49%
107 102.95 2.49%
108 98.30 7.33% 自113年5月起調整
109 98.07 7.59%
110 100.00 5.51%
111 102.95 2.49%
112 105.51 0.00%
說明:
  1. 本表係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3年4月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銜接表編製。
  2. 累計成長率=【(前1年(112年)累計平均CPI/起算年度累計平均CPI)-1】*100%(取小數2位,第3位四捨五入)。
     
  1. Q7:老年年金給付金額依CPI累計成長率調整,會不會因請領第一式或第二式而有不同的調整方式?
  2. A7:不會,調整後的老年年金是以原來的給付標準計算後之金額加計CPI累計成長率計算,因此,不會因第一式或第二式而有不同的調整方式。
  3. Q8:勞(職)保年金給付金額是不是固定每5年會依CPI累計成長率調整一次?
  4. A8:不是。年金給付金額調整是以自請領年度開始計算之CPI累計成長率,如達5%就會調整年金給付金額。
  5. Q9:勞(職)保年金開辦至今,已經有哪些請領年度依CPI累計成長率調整年金給付金額?
  6. A9:已調整的請領年度有98年至107年,調整情形如下:
    請領年度 調整年月 調整比率
    98 103年5月 5.20% (98年計算至102年)
    111年5月 6.71% (103年計算至110年)
    99 104年5月 5.45% (99年計算至103年)
    111年5月 5.45% (104年計算至110年)
    100 106年5月 5.10% (100年計算至105年)
    112年5月 7.40%(106年計算至111年)
    101 108年5月 5.14% (101年計算至107年)
    112年5月 5.31%(108年計算至111年)
    102 111年5月 6.71%  (102年計算至110年)
    103 111年5月 5.45%  (103年計算至110年)
    104 111年5月 5.77%  (104年計算至110年)
    105 112年5月 7.40%  (105年計算至111年)
    106 112年5月 6.74%  (106年計算至111年)
    107 112年5月 5.31%  (107年計算至111年)
上一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繼續參加勞保及就保,累積年資有保障 下一則本局全球資訊網將於112年4月26日(星期三)17:00~18:00暫停服務。
最後更新日期: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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