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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之適用對象為何?役男如何參加自提?如何查詢政府為其提繳之退休金?役男服役期間的退休金有保證收益嗎?何時可請領?

  1. 本條例適用對象為94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依兵役法服義務兵役之預備軍官、預備士官及常備兵役現役者、依替代役實施條例服替代役者),自113年1月1日起,主辦機關(含國防部、內政部、海巡署及國家安全局) 應於其服役期間依其每月薪額(俸)及加給之總額,準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之規定,按月提繳6%之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2. 役男亦得於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且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如欲自願提繳退休金,請向國防部等主辦機關表達自願提繳的意願,由主辦機關向勞保局申報自提,將自申報自願提繳之日起生效。勞保局將繕具繳款單寄送主辦機關,並由主辦機關向役男收取自提金額後,連同政府提繳部分,一併向勞保局繳納。
  3. 役男提繳退休金情形,可透過主辦機關每月將提繳退休金金額(含政府提繳及役男個人自願提繳)於役男薪給內容中註明或另以其他書面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得知外,役男亦可透過勞保局提供之多元查詢管道(如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郵政金融卡、勞動保障卡及臨櫃等)查詢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掌握個人專戶金額及提繳情形。
  4. 役男服役期間之退休金,收益分配作業準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爰無論是政府提繳或役男自願提繳退休金,領取時將全程計算收益,並有不低於2年銀行定存利率之保證收益保障。
  5. 役男請領退休金作業準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爰役男需年滿60歲,始得向勞保局請領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未滿60歲者,如喪失工作能力符合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之2規定,可提前請領(役男退伍、退役後於各職域任職,其服役期間提繳之退休金,仍繼續儲存於勞保局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須符合上開規定才可向勞保局請領)。
最後更新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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