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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已於113年3月19日寄送113年3月「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應資格清查者」名單予農會。

本局已於113年3月19日寄送113年3月「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應資格清查者」名冊予農會,接獲資格清查名冊之基層農會,應依農業部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6月27日農輔字第1020023155號函示規定確實辦理被保險人資格清查,以維被保險人權益。
另查計有下列28家本月份無須辦理資格清查之農會,臺北市北投區農會、臺北市內湖區農會、臺北市松山區農會、臺北市中山區農會、臺北市大安區農會、臺北市景美區農會、新北市板橋區農會、新北市蘆洲區農會、新北市三重區農會、新北市新莊區農會、新北市石門區農會、新北市八里區農會、新北市中和地區農會、新北市深坑區農會、新北市石碇區農會、苗栗縣西湖鄉農會、臺中市梧棲區農會、臺南市北門區農會、高雄市林園區農會、高雄市茄萣區農會、高雄市永安區農會、屏東縣琉球鄉農會、屏東縣滿州鄉農會、宜蘭縣壯圍鄉農會、花蓮縣壽豐鄉農會、臺東縣成功鎮農會、金門縣農會、連江縣農會等。
上一則自113年4月1日起適用之農民退休儲金月退休儲金計算基礎。 下一則勞保局公布欠繳保險費之職業工會名單,提醒勞工注意自身權益
最後更新日期: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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