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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已於113年8月27日寄送113年8月「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應資格清查者」名單予農會。

本局已於113年8月27日寄送113年8月「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應資格清查者」名冊予農會,接獲資格清查名冊之基層農會,應依農業部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6月27日農輔字第1020023155號函示規定確實辦理被保險人資格清查,以維被保險人權益。
另查計有下列21家本月份無須辦理資格清查之農會,臺北市內湖區農會、臺北市松山區農會、臺北市中山區農會、臺北市大安區農會、臺北市景美區農會、新北市蘆洲區農會、新北市三重區農會、新北市泰山區農會、新北市石門區農會、新北市中和地區農會、新北市深坑區農會、新北市平溪區農會、新竹縣北埔鄉農會、高雄市茄萣區農會、高雄市永安區農會、高雄市小港區農會、高雄市梓官區農會、屏東縣琉球鄉農會、臺東縣成功鎮農會、澎湖縣農會、連江縣農會等。
上一則勞保局主動通知符合條件之職災失能被保險人請領失能照護補助 下一則因農作長期暴露於陽光照射的環境導致皮膚癌,可請領農民職災保險給付
最後更新日期: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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