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行政院公告新增臺北市部分為0403花蓮震災災區

行政院於113年10月23日公告「113年4月3日花蓮震災災區範圍」新增臺北市部分,並自113年4月3日生效。本局相關協助措施詳見本局官網之「0403花蓮地震震災事件專區」。 
附件下載 格式
行政院113年10月23日公告 pdf
檔案大小:209.86 KB 下載次數:108
上一則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自113年11月4日起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核定函 下一則災保法提升職災年金給付水準,年輕勞工發生職災更有保障
最後更新日期:2024-11-01
文字客服
TOP BACK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