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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因應113年山陀兒颱風風災協助措施一覽表

依「災害防救法」提供補助

補助類別 內容
災區受災之勞保、災保、就保、農保、農職保及國保被保險人自付部分保費免繳,由政府補助 (一)災區內領取政府核發死亡、失蹤、重傷、安遷等受災救助金之勞保、災保、就保、農保、農職保及國保被保險人,災後6個月(113年9月份至114年2月份)自付部分保險費免繳,由政府補助。
(二)勞保局將依行政院公告災區之縣市政府所送名冊主動辦理,民眾不需提出申請。
災區受災之勞保、災保被保險人得依規定申請傷病給付 勞保、災保被保險人,於災區因天然災害致傷病不能工作,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得自治療之日起,依規定向勞保局請領傷病給付。
最後更新日期: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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