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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保險費繳款單,自114年10月起改為每年1、4、7、10月寄發,歡迎辦理轉帳代繳保險費,省錢又便利

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愛惜地球資源,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保險費繳款單,自114年10月起改為每年1、4、7、10月合併前3個月保險費金額寄發一張繳款單予被保險人繳納。例:114年10月底寄發一張合併114年7月、8月及9月育嬰續保保險費繳款單。

辦理轉帳代繳保險費可節省繳費時間及免手續費,如需辦理轉帳代繳,請攜帶開戶印鑑、存摺、保險費繳款單或收據影本直接至本局指定之金融機構填寫「轉帳代繳約定書」,詳細資訊可參閱本局官網【辦理轉帳代繳須知】,歡迎育嬰續保被保險人多加利用。
上一則疫後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擴大補助對象,新增補助112年3月保險費,114年10月31日(含)前繳納,現享保險費減免50%優惠 下一則114年CPI累計成長率未達5%不予調整勞、災保年金給付及災保失能照護補助相關Q&A
最後更新日期: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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