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專區

辦理轉帳代繳須知

  1. 一、轉帳代繳的好處
    1. 有效掌握繳費時間:投保單位申請由金融機構轉帳代繳保險費,每月份保險費將於次月月底於轉帳帳戶扣款。若第1次因存款不足扣款未成功,將於再次月14日進行第2次扣款。
    2. 節省繳費時間:省去投保單位每月必須親赴金融機構繳納保險費的麻煩。
    3. 避免延誤繳納:避免投保單位一時疏忽無法按時繳費,導致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4. 入帳快速確實:保險費經金融機構轉帳扣繳,入帳時間比一般持單繳費方式快速。
    5. 轉帳代繳免手續費,省錢又便利。
  2. 二、如何辦理轉帳代繳
    1. 逕至金融機構臨櫃申請:請攜帶存款戶原留印鑑、存摺、保險費繳款單或收據影本至本局指定之金融機構(保險費轉帳代繳之金融機構一覽表),填寫該行提供之約定書申請辦理轉帳代繳保險費。
    2. 由本局將投保單位填妥之「保險費轉帳代繳約定書」轉交至金融機構:
      (1) 投保單位至本局全球資訊網下載〈勞工保險投保(勞工退休金提繳)單位委託轉帳代繳保險費或(及)勞工退休金約定書
      (2) 填妥委託轉帳代繳之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帳號、立約定書人之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或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並於約定書蓋妥存款戶原留印鑑(若存款戶為簽名留底則請簽妥姓名)。
      (3) 另於投保(提繳)單位填寫之欄位,需填寫保險證號(含英文檢查碼)、單位名稱、投保單位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4) 本局將依投保單位指定之金融機構,轉送該約定書。
  3. 三、轉帳代繳投保單位應注意事項
    1. 辦理轉帳代繳手續約45個工作日,金融機構審核成功後,本局將寄發通知單列明保費開始轉帳扣繳之月份,至於通知扣繳前之各月份保險費仍應由投保單位自行繳納。
    2. 投保單位變更轉帳代繳金融機構時,應注意轉換金融機構時間之銜接;若有空窗期,仍請持本局寄發之繳款單,或來電/網路補發有條碼之繳款單,自行繳納保險費,以免漏繳保險費。
    3. 投保單位應於每月月底在約定轉帳之帳戶內備足存款,金融機構將在每月底最後日(如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營業日)營業時間結束後處理轉帳扣繳,帳戶交易日期記錄則為次營業日 (例如5月31日扣帳,帳戶交易日期則為6 月1日 )。若投保單位存款不足無法扣帳,金融機構會於次月14日(如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營業日)營業時間結束後(即14日約定轉帳帳戶須備足金額以供扣繳)再作第2次扣帳處理;惟第2次扣帳仍無法扣繳之投保單位,則須於繳費寬限期前,自行持繳款單直接至各代收機構繳納(僅扣當期保費,過期保費不再扣款)。
    4. 保險費經金融機構扣繳成功後,本局將另行掣發收據予各投保單位以為作帳憑證。如投保單位已申辦為網路作業單位,本局則不再寄發紙本轉帳代繳收據,有需要者請於轉帳扣款成功5個工作日後,自行至本局e化服務系統項下「保險費繳費證明查詢及列印」,查詢及下載所需資料;如為裁減、職災續保、育嬰續保者,請至e化服務系統>個人,登入後至「繳款單/繳費證明>個人為單位(育嬰、裁減、職災)勞工保險繳費證明」查詢。

 

最後更新日期:2023-12-19
文字客服
TOP BACK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