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徵才公告] 勞保局徵求中央機關學校現職之超額工友(含技工)5名(應徵截止日114/9/1)

一、名額:工友4名、技工1名。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點:
(一)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4號(總局)
(二)    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本局國民年金組)
(三)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本局新北市辦事處)
(四)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6號 (本局桃園辦事處)
(五)    嘉義市東區大業街2號(本局嘉義辦事處)
四、資格條件:
(一)    中央機關學校現職之超額工友(含超額技工、駕駛)。
(二)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
(三)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五、工作項目:
(一)    行政協助。
(二)    其他交辦事項。
六、薪資待遇:每月新臺幣3萬1,449元~3萬9,270元(依全國軍公教待   
              遇支給要點、工友管理要點及行政院113年12月30日院 
              授人給字第1134002523號函等相關規定核給)。
七、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4年9月1日(星期一)前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資料至「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11樓 秘書室總務科」收,並於信封註明「參加工友甄選」。
(二)    應檢附資料:
  1. 履歷表1份(如附表)。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 最近3年考核、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5. 相關技術證照或其他工作資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八、面試:
(一)    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二)    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經錄取人員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不予退還。
九、聯絡人:本局秘書室總務科顏小姐,電話(02)2396-1266 #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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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工友甄選簡章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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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則本局已於114年7月22日函知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114年7月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資格清查」相關事宜。 下一則本局已於114年6月27日函知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114年6月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資格清查」相關事宜。
最後更新日期: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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