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僱用員工未滿30人之雇主。
獎勵標準
按受僱者以「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每人每日1000元計算發給雇主獎勵金。
每一子女合計最高發給30日。
領取手續
- 雇主至勞保局建置之線上系統登錄或變更帳戶,經比對育嬰續保及津貼資料後撥付。
- 例外情形:受僱勞工未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且不繼續參加勞就保者,以書面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 一次登錄帳戶日後皆可適用:無須每次領取時重複登錄。如須變更,可線上變更帳戶。
- 每年2、5、8、11月底前自動撥付獎勵金。
小提醒
當年度符合獎勵條件未及辦理,至次年度四月底前仍可領取獎勵金。
彈性育嬰留停雇主獎勵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