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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手續

※申請方式有下述3種,僅需擇一辦理即可。
  1. 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子女之出生登記同時申請:
    1. (一)、備妥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資料,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
    2. (二)、如因故無法親自辦理,應於填妥委託書後交由受託人代為申請。
    3. (三)、持有自然人憑證者或行動自然人憑證,得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出生登記時,併同向戶政機關線上通報申請。
  2. 二、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申報及查詢」線上申請,不受勞保局上、下班時間之限制。
  3. 三、紙本郵寄或親送勞保局,應備下列書件:
    1. 於「國民年金生育給付暨加給補助/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之我國籍新生兒之生母生育補助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除可直接在本站下載列印外,亦可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索取)上填妥各項資料、地址,以及匯入帳戶 ( 金融機構帳戶或郵局帳戶請選擇一項勾填,勾選金融機構帳戶者必須是本人國內的帳戶 )。
    2. 在申請書指定的欄位黏貼好要入帳的存簿封面 ( 要有戶名及帳號 ) 影本。
    3. 前述書表以掛號直接寄到勞保局國民年金組或送交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收件即可。
最後更新日期: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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