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適用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
2. 110年4月30日已參加勞工保險。
3. 108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臺幣40萬8千元。
4. 未請領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如欲登錄帳戶(自 110 年 6 月 7 日起至 110 年 7 月 5 日止開放登錄帳戶)或查詢核發情形,可連結至「勞保局 e化服務系統」登錄查詢。為加速補貼核發業務,若您非本次補貼對象或暫無急要業務,請盡量避免於上開期間進入系統查詢,感謝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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