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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標準

  1. 一、老年年金給付:
    依下列 2 種方式擇優發給。
    (一)平均月投保薪資×保險年資×0.775%+3,000元。
    (二)平均月投保薪資×保險年資×1.55%。
    ※ 展延老年年金給付:每延後1年,依計算之給付金額增給4%,最多增給20%。
    ※ 減給老年年金給付:最多提前5年,每提前1年,依計算之給付金額減給4%,最多減給20%。
    ※ 「平均月投保薪資」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5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 保險年資未滿 1 年者,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
    ※ 提前或延後請領期間未滿1年者,依其實際月數按比例計算。
    ※ 提前或延後請領後,減給和增給比例不會再變更。
  1. 二、老年一次金給付:
    給付金額=平均月投保薪資×給付月數。
    ※「平均月投保薪資」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5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其逾60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5年計。
    ※保險年資未滿1年者,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
  1. 三、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給付金額=平均月投保薪資×給付月數。
    ※「平均月投保薪資」按被保險人退保之當月(包括當月)起前3年(前36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3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 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保險年資合計超過15年者,超過部分,每滿1年發給2個月,最高以45個月為限。被保險人逾60歲繼續工作者,其逾60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5年計,合併60歲以前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最高以50個月為限。
    ※ 保險年資未滿 1 年者,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
最後更新日期: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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