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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繳保險費處理作業

溢繳保險費處理作業說明:

  1. 一、生效中投保單位之溢繳保險費,本局將優先沖抵已逾繳納寬限期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如仍有溢繳款項,將續沖尚未開單月份之保險費,單位無需申請。保費續沖後開立之繳款單上將列示「溢繳沖抵」金額,如對抵繳內容有疑義,可來電本局保費組保費處理科(02)2396-1266轉3302洽詢。
  2. 二、非生效中之投保單位或育嬰續保被保險人收到本局寄發之退費通知函後,請於「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溢繳退費收據暨申請書」填妥相關資料,並加蓋與投保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相符之印章(單位印章不可用統一發票章;育嬰續保者請蓋私人印章)後,寄回本局,即完成申請退費手續。
  3. 三、本局於收到投保單位寄回之前項退費收據暨申請書,並查證該申請書內容正確無誤且加蓋之印章相符後,即依投保單位選擇之退費方式辦理退費。退費款項入帳或支票寄出約需10個工作天。
最後更新日期: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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