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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員工到、離職當日適逢週休二日、國定例假日、紀念日、勞動節日或因天然災害(颱風、豪雨等)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停班之日,應如何申報加、退保?

依照規定,員工到、離職適逢週休二日、國定例假日、紀念日、勞動節日或因天然災害(颱風、豪雨等)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停班日,投保單位如於放假結束之次一上班日申報加、退保,並提具到職、離職相關證明,其保險效力之開始或停止,自到職、離職之當日起算。
實務上,勞保局提供更多元且彈性的申報方式供投保單位選擇:
一、網路申報
投保單位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申報員工加、退保,不因放假日到、離職而影響員工的保險權益:
(1)當日申報:假日亦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報員工加、退保。
(2)提前預辦:於員工預定到、離職日起前10日內,線上預辦到、離職日加、退保。
(3)追溯加、退保:於放假日後的第一個上班日,線上申報追溯員工加、退保。
二、書面申報
投保單位如非勞保局網路申辦單位,請於放假日結束後第一個上班日填具加、退保申報表,於表內註明到、離職日適逢假日欲追溯加、退保之字樣,並檢附員工到、離職證明文件寄局憑辦。

最後更新日期: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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