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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我們公司的員工想要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請問有無資格限制呢?保險費應如何繳納呢? 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限屆滿復職時,是否需通知勞保局呢?

  1. 受僱者只要經雇主同意育嬰留職停薪,即使受僱未滿6個月,也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
    依照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規定,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又依勞動部104年4月27日勞動條4字第1040130693號令釋規定,若雇主同意任職未滿6個月的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該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繼續參加原有的社會保險。及依勞動部105年11月8日勞動條4字第1050132607號令釋規定,雇主優於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同意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予合併計算者,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超過2年,可以繼續參加原有的社會保險。因此被保險人即使受僱未滿6個月,經雇主同意育嬰留職停薪,於子女滿3歲前,得以育嬰留職停薪身分繼續加保。 
  2. 育嬰留職停薪續保手續方式
    配合彈性育嬰留停薪政策自115年1月1日起施行,勞工於子女3歲前可申請的2年育嬰留停期間,其中30日可依需要以「日」申請,本局已整合育嬰留停屆滿後的復職及加保申報作業,投保單位可累積多日後一次同時辦理津貼及續保相關作業,以減輕作業負擔。
    (1)網路申辦
    a.個人申請:被保險人登入本局全球資訊網「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可同時點選「申請繼續投保,及自留職停薪續保期限屆滿之翌日起恢復一般在職被保險人身分加保」。
    b.單位申請-合一申報:網路單位透過本局「e化服務系統」,選擇「勞保申辦作業」〉「給付申辦作業」〉「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辦」,可代辦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同時勾選「申請繼續投保,及自留職停薪續保期限屆滿之翌日起恢復一般在職被保險人身分加保」。
    c.單位申請-僅申報續保:網路單位透過本局「e化服務系統」,選擇「勞保申辦作業」〉「單筆申報」或「批次申報」,再點選「育嬰留停續保/復職作業,可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被保險人之繼續投保作業。
    (2)書面申報
    a.合一申報:被保險人如同時申請育嬰津貼及繼續加保,可填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投保」欄位,勾選「申請繼續投保,及自留職停薪續保期限屆滿之翌日起恢復一般在職被保險人身分加保」。
    b.僅申報續保:如未申請育嬰津貼,僅申報繼續加保,應填寫「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並掛號郵寄(或派人專送)本局登錄。
  3. 投保單位應負擔之保險費由政府負擔,被保險人應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繳納
    (1)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並無發生職業災害之可能,故其繼續加保只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並不包括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又繼續加保期間應負擔之保險費,包括勞工保險費及就業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20%,政府負擔10%,其餘70%原應由投保單位負擔之保險費,不需繳納,由政府補助。
    (2)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期間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得申請遞延3年繳納,請在「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或「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或線上申報育嬰續保頁面之相關欄位勾選是否遞延繳納保費。
    (3)為響應節能減碳,自114年10月起,被保險人如未申請遞延繳納保險費,本局將在每年1、4、7、10月合併前3個月保險費金額寄發一張繳款單(例:114年10月底寄發一張合併7、8、9月育嬰續保保險繳款單);被保險人如申請遞延繳納保險費,本局將於遞延繳納期限屆滿後,每年1、4、7、10月合併前3個月保險費金額寄發一張繳款單,請依限繳納。
    (4)被保險人如同時申請育嬰津貼及繼續加保,被保險人個人保險費繳款單,本局將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上之所填通訊地址寄送;被保險人如未申請育嬰津貼,僅申報繼續加保,被保險人個人保險費繳款單,則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上所填繳款單寄送地址寄送,如未填寫者,本局將寄送至戶籍地址。另線上申報育嬰續保者,則按所填之繳款單寄送地址寄送。
  4. 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續保期限屆滿之翌日起,本局將恢復其一般在職被保險人身分,並同時計收投保單位應負擔之保險費,被保險人如提前復職, 請填具「被保險人退伍、復職通知書」寄送本局登錄或透過本局「e化服務系統」之「勞保申辦作業」〉「單筆申報」〉「續保/復職作業」項辦理。
  5. 被保險人如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終止勞動契約,或留職停薪期限屆滿未復職,應填具退保申報表寄(送)本局辦理退保。
  6. 有關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相關規定及辦理方式,可至「首頁/業務專區/勞工保險/承保業務/被保險人/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對象/育嬰留職停薪」專區查詢參閱。
最後更新日期: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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