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專區

請領手續

  1. 勞工退休金(遺屬或指定請領人)申請書及收據。
  2. 載有勞工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死亡診斷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裁定或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應包含非現住人口及詳細記事)
  3. 請領人與勞工非同一戶籍者,其證明身分關係之相關戶口名簿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應有詳細記事)
  4. 遺囑指定請領人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遺囑影本。(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5. 申請人如係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簽章,並應檢具法定代理人之現住址戶口名簿影本。
     

※ 遺屬請領退休金,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可免附戶籍謄本

 

最後更新日期:2018-11-17
文字客服
TOP BACK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