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專區

勞工退休金之發給

  1. 請領人申請勞工退休金,手續完備者,勞保局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 日內核發並匯入請領人金融機構帳戶。
     
  2. 勞工退休金經核發入帳後,勞保局另以書面通知請領人知悉。
最後更新日期:201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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