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即將於94年7月1日開辦,本局為因應該新增業務需要,特依據行政院94年3月28日院授人力字第0940061360號函規定之自行甄選用人舉辦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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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考試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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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於94年8月中舉辦考試,報名時間約在94年7月,採筆試方式辦理。 |
二、 |
考試資格及考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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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錄取:120名第六職等練習員,資格條件及考試科目如附表。 |
三、 |
考試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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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考試公告,將由本局至人事行政局及本局網站與各大報紙公告。 |
四、 |
錄取人員之權利與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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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錄取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不送銓敘機關銓敘。錄取人員不論原是否具公務人員資格,一律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惟非該法第八十四條所謂『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
- 錄取人員工作時間及請假、休假依本局工作規則辦理。
- 錄取人員應依勞工保險條例及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 錄取人員之退休事項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
- 錄取人員應與本局簽訂勞動契約,其權利義務均於勞動契約明定。
- 其他:另依相關規定予以規範。
五、考試類科及資格條件如附件
聯絡人員:陳小姐、王小姐
聯絡電話:(02)23961266轉2931或2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