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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福利津貼申請人,如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者,視為領有政府發放之生活補助,應與老農津貼擇一申領之。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5年4月7日農輔字第0950118365號函示,老農福利津貼申請人,如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者,因已由地方政府補助安置費,該項費用應視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第3項規定:「同一期間兼具前條及政府發放之生活補助或津貼之資格條件者,得擇一申領之。」的政府發放之生活補助費,申領人應依上開規定擇一申領之。
上一則各項福利津貼資料委託掃瞄作業,約50萬頁 下一則勞工退休金月退休金計算基準及制度設計研究案
最後更新日期:200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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