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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投保單位所送加保、轉保申報表,如有疏誤者,如何補正?

除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均未填者不予受理外,如(1)漏蓋投保單位印章、負責人印章。(2)被保險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疏誤者。(3)漏填投保薪資者。應於接到勞保局書面通知之翌日起10日內補正。如期補正者,自申報之日發生效力;逾期補正者,自補正之翌日發生效力。投保單位逾期補正或逾期不為補正,勞工因此所受的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負責賠償。

最後更新日期:20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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