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仔細核對96年7月份保險費繳款單,如有不符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前向本局反映
本局配合基本工資調整及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修正,已自96年7月1日起將年滿16歲以上勞工(不含部分工時人員)之投保薪資低於17,280元(即原為15,840元及16,500元)者,逕行調高為17,280元;童工、在職業訓練機構受訓學員投保薪資原為11,100元者,逕行調高為12,105元,保險費自是日起按調整後金額計收。
經本局逕行調整投保薪資之被保險人明細,列印於近日寄發之96年7月份保險費繳款單「本月有異動被保險人計費清單」,請投保單位收到後詳細核對,並儘速反映不符事項。至對繳款單所載金額如有異議,仍請先照額繳納,經本局針對不符事項查明更正後,於計算次月份保險費時一併結算。
另外提醒投保單位,日後以低於基本工資17,280元之各等級申報部分工時員工加保或投保薪資調整時,務必於表上加註「部分工時」字樣,否則本局將逕行更正投保薪資為17,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