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本局台中市辦事處租賃公務車輛案

[案號] 096116001496 [機關代碼]3.54.51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第01次
[延伸碼] 0
[招標機關] 勞工保險局
[招標機關地址] 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四號
[招標單位名稱] 勞工保險局
[中文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 本局台中市辦事處租賃公務車輛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其它
[未來增購權利] 保留
[未來增購權利後續擴充情形及上限之陳述:]增加時數以總時數50%為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符合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否,優先採購分類項目:未定義優先採購分類項目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是
[是否統包]否
[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範圍]否
[電子報價]否
[聯絡人(或單位)] 總務科程先生
[電話] 02-23961266-3123
[傳真] 02-23410418
[截止收件期限] 96年12月24日17時30分
[開標日期] 96年12月24日17時30分
[履約地點] 台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採購金額]新台幣240,000元
[預算金額]新台幣 16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告]是
[預計金額是否公告]否
[執行現況] 作業中
[是否屬建築工程]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1年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掛號郵寄台北郵政第5-177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11樓總務科
[新增日期] 96年12月19日
[更正日期] 96年12月19日
[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否
[自辦機關欄位]3.54.51
[是否受中央補助]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案招標機關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勞委會(地址:台北市延平北路二段83號9樓、電話:02-8590-2921、傳真:02-8590-2895)
*法務部調查局(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88888)
*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文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一)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經營與本案相關業務廠商並持有下列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之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請於96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止,於辦公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30分,向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4號11樓總務科領取招標文件或附貼足郵資之B4以上回郵信封索取(請註明案號或案名),亦可上網領取(網址: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開標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1段4號11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無
[其他]:一.詳招標文件。
二上述填列開標時間為開啟電子標封時間,本局將另行通知投標廠商比價日期及地點。
三.本標案之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為本局承辦單位秘書室總務科,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4號,電話:02-23576495,傳真:02-23410418。
四.本採購案如有不法情事,檢舉單位如下:
A.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291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2)27328888,檢舉信箱-台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B.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受理檢舉窗口:專線電話:(02)85902921,傳真:(02)85902895,電子信箱:clapcu@mail.cla.gov.tw,地址:103台北市延平北路2段83號9
C.本局「台北郵政5-166號檢舉專用信箱」或打檢舉專線(02)23410720。
[公告日期]2007-12-20

上一則公立單位臨時人員自97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後,已屬勞退新制之強制提繳對象,各公立單位應依規定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以維護勞工權益。 下一則本局彰化辦事處租賃公務車輛案
最後更新日期:2007-12-20
文字客服
TOP BACK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