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公告97年度職業災害預防補助重點及優先補助事項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勞安1字第1000146388號

主旨:公告「一百零一年度職業災害預防補助重點及優先補助事項」。
依據: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第二條。
公告事項:
一百零一年職業災害預防重點及優先補助事項如下:

一、 預防被夾、被捲、被撞、墜落、被刺、被割擦傷、感電、物體倒塌、缺氧等職業災害之安全衛生設施改善及管理制度之建立。  
二、 橋樑工程懸臂工作車、高空工作車、移動式起重機人員之搭乘設備、大面積高淨空之模板支撐架、車輛系營建機械、捲揚機等機械設備本質安全之建置及推動。
三、 鋼鐵業、石化業、造紙業、樹脂業、營造業等關鍵危害工程改善措施及作業安全。
四、 新興科技勞工危害物質、生物性危害暴露調查與預防技術研究、輔導及推廣。
五、 安全衛生個人防護具之實務應用研究及推廣。
六、 職業疾病危害因子之暴露評估及危害控制技術之開發。 
七、 職場安全暨工作環境之健康照顧及促進。 
八、 屋頂作業、入槽作業、堆高機作業、升降機無架式施工作業、車輛機械作業、捲胴機械作業、化學管線維修作業及裝卸作業等職業災害頻率較高作業之安全作業標準、圖說、教育訓練影片與宣導短片之製作、教育訓練及宣導。  
九、 全民安全衛生教育之推動及全民參與工安文化之提升。 


 

上一則政府機關技工、工友之加班費應列入勞保投保薪資計算 下一則公立單位臨時人員自97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後,已屬勞退新制之強制提繳對象,各公立單位應依規定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以維護勞工權益。
最後更新日期:201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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