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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前有保險年資者的勞保權益

  1. Q1:勞保改成年金後,我還可不可以一次領?
  2. A:您不用擔心!勞保年金施行後,修法前有保險年資者,原有之勞保給付權益完全不會受到影響,符合請領資格之勞工或其遺屬可以在請領老年、失能或死亡給付時,選擇請領年金給付或一次給付。
  1. Q2:勞保年金如果只領幾年就往生怎麼辦?
  2. A:被保險人退保,於領取老年年金或失能年金給付期間死亡者,其遺屬得請領「遺屬年金」,遺屬年金是按原領年金金額之半數發給。如果被保險人於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其遺屬也可以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或失能給付」再扣除「已領年金給付總額」之差額。
    舉例:假設王先生60歲、勞保年資30年、平均月投保薪資40,000元,他原本一次老年給付可領180萬元,但只領了3年共66萬9,600元的老年年金後不幸身故,遺屬也可選擇領回差額113萬400元。
  1. Q3:如果符合勞保老年給付請領資格但還沒領取,勞保又已退保,如果不幸死亡,我的勞保老年給付不就沒了?
  2. A:被保險人如果離職退保時年資滿15年,並已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之條件,卻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即死亡,其遺屬得選擇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最後更新日期: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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