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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紓困貸款得提前還款,還清以前借款者可以再申辦98年度借款,請留意200億元額滿為止。

針對1月10日聯合晚報所載勞保紓困貸款「這款美意…三年內不能再貸」一文,勞保局澄清說明如下:


依據勞委會發布之98年勞保紓困貸款公告,本局重申申請資格第四項「未曾借貸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或曾借貸惟已繳清本息者」。係指勞工朋友可以隨時提前還款,還清以前借款者可以再申辦98年度借款,惟請留意200億元額滿為止!

上一則97年7月至12月辦理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情形統計表 下一則97年12月份本局核定積欠工資墊償案計20件, 墊償人數233人,墊償金額1,180萬6,862元。
最後更新日期:200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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