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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防「假講習,真推銷」,免當冤大頭

本局日前接獲某公司反映,有自稱受本局委託之「消防安全推廣協會附設職業災害防治中心」,發函至各公司行號,要求配合安排時間辦理職業災害防治安全衛生講習。開始雖有講授職災相關事項,其後則以推銷自家產品為主,該公司提出質疑後,當事人迅即離開,未造成損害。

本局申明,並無委託「消防安全推廣協會附設職業災害防治中心」至公司行號辦理講習之情事,為免類似假藉本局名義,以「假講習,真推銷」手法推銷產品,致不知情公司配合安排講習,卻兜售產品,恐損及民眾的權益。如有公司行號接獲以本局名義,前往公司辦理職業災害防治安全衛生講習,可先打電話向本局或各辦事處查證,以維護自身權益。

各投保單位可參加本局各辦事處辦理之各類業務講習,如有需瞭解職業災害保險相關權益,亦可與本局各辦事處聯繫予以安排。又本局依照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10條規定,事業單位、職業訓練機構或相關團體,得向本局申請補助辦理職業災害預防宣導,其宣導會之辦理,為公開之場地,現場並需掛紅布條、海報等,並無以自行前往之方式辦理,併予敘明。

上一則99年8月份本局核定積欠工資墊償案計12件, 墊償人數71人,墊償金額750萬2,830元。 下一則9/3(五) 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4時30分,本局新竹縣辦事處服務櫃檯暫停「電腦查詢、列印」作業。
最後更新日期:201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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