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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之特殊檢查項目及費用修正事項

配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0年1月21日新修正之「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有關「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之特殊檢查項目及費用修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特殊檢查項目修正部分:
(一) 新增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既往歷之調查改為既往病史之調查、物理檢查改為理學檢查、部分作業既往病史之調查及理學檢查項目有所增刪、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及加瑪麩胺醯轉移酶(r-GT)刪除英文縮寫SGPT及GGT。
(二) 砷作業新增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及加瑪麩胺醯轉移酶(r-GT)之檢查、粉塵作業新增肺功能檢查(包括用力肺活量(FVC)、一秒最大呼氣量(FEV1.0)及FEV1.0/FVC);游離輻射作業刪除膽固醇及三酸甘油酯之檢查。
(三) 噪音作業之聽力檢查測試頻率增加8千赫之純音

二、健檢費用修正部分:
砷作業增加120元,粉塵作業增加270元,游離輻射作業減少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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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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