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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民年金法裡所說符合「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費可以少付一點,它的補助標準怎麼計算?

  1. 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保險費補助標準可以分為二類: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倍者,由政府補助70%的保險費,被保險人只須自付30%保險費。
    (2)「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2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由政府補助55%的保險費,被保險人只須自付45%保險費。
  2. 至於「最低生活費」、「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家庭總收入」和「全家人口」如何計算,請直接向您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洽詢。

    各縣市政府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諮詢專線
     

 

最後更新日期:202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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