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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想要變更電子郵件信箱帳號,要如何辦理?

  1. 您透過行動電話認證(月租型)、自然人憑證(需插卡,請備妥讀卡機)、行動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勞保憑證(需先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辦),連結至「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依畫面指示登入系統後,點選「電子帳單/通訊變更」,選擇「國民年金」/「通訊資料變更及電子帳單申請」,勾選電子帳單服務,即可線上變更電子帳單收件信箱。另可電洽勞保局國民年金組(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代表號6066、6055或6077)提出申請或自行下載列印「 國民年金被保險人通訊資料變更及電子帳單申請書」(申請書也可以直接到勞保局辦事處櫃台索取),填妥基本資料,勾選「變更電子帳單收件信箱」並填入「變更後」電子郵件信箱後,寄到勞保局國民年金組(地址:100023 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 42 號)或直接送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即可。
  2. 勞保局會寄發「啟用通知函」至您變更後的電子郵件信箱。您須於期限內依指示完成啟用程序,始正式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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