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婚生子,勞保生育給付照領!

基隆桂小姐問:我們公司是做食品加工,在大陸有設廠。於110年1月時,有位派到大陸的員工,在上海醫院產下一名女嬰,因為她尚未結婚,所以就沒有提出,請問未婚生子可以申請勞保生育給付嗎?分娩至今已經一年多了還來得及嗎?若是員工的太太生產,員工也可以請領勞保生育給付嗎?
此外,其他社會保險是否也有提供生育給付呢?

未婚生子,能領勞保生育給付?
有關勞保女性被保險人未婚生子,能否請領勞保生育給付?
生育給付是提供女性被保險人的生育補貼,因此,如果未婚生子,被保險人還是可以請領勞保生育給付。只要提供嬰兒出生證明書正本(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免附)即可向本局提出申請。

只要在生產後5年內,都來得及請領
依101年12月21日修正施行之勞保條例規定,領取生育給付的請求權,自保險事故發生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因此,只要在99年12月21日之後分娩的女性被保險人,在分娩後的5年內都還來得及提出申請。桂小姐同事在110年1月生產,還在5年請求時效內,因此還來得及提出生育給付的申請。

健保開辦後,僅女性被保險人可領生育給付
關於桂小姐詢問的第2個問題,也就是員工配偶生產,員工能否請領勞保生育給付一事?

在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前,勞保被保險人或其配偶生產時,不論產檢的費用或生產的費用都是由被保險人自己負擔。因此,勞保的生育給付除了提供女性被保險人1個月的生育補助費外,另外也提供1個月的分娩費,而這部分包括男性被保險人的配偶生產也可以領。

但全民健保開辦後,所有產檢及生產的醫療費用都由健保支付,因此,自84年3月1日健保開辦後,勞保便取消分娩費給付。也就是說,若是女性被保險人生產僅可請領1個月生育補助費,若是男性被保險人的配偶生產,因為分娩費已取消,也就無法領到任何生育給付。另為配合政府鼓勵生育政策,103年5月30日修正施行勞工保險條例第32條,勞保生育給付由1個月提高為2個月,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

除了勞保之外,農保及國保也都有提供生育給付,農保無論本人或配偶生產,自112年2月10日起都可領3個月生育給付,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國保自100年7月1日起也提供被保險人本人生產時1個月的生育給付,另自104年12月18日起生產者,提高為可領取2個月的生育給付,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但若同時符合勞、農、國保請領資格,則只能擇一請領。

附件下載 格式
小提醒:生孩子勞、農、國保能領多少錢? pdf
檔案大小:636.56 KB 下載次數:22729
最後更新日期:2023-03-21
文字客服
TOP BACK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