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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失業給付如何領?領多久?

嘉義高先生問:上個月我被工廠以業務緊縮為由資遣,雖然領了一筆資遣費,但因為家中有個唐氏症兒子,太太為了照顧兒子也一直無法工作,全家經濟重擔都在我身上。我已經56歲,要再找工作非常困難,請問我可以申請何種社會保險給付?

高先生參加就業保險多年,如今被工廠資遣,是屬於非自願性離職,除了可以領到工廠老闆給的資遣費外,還可以提出失業給付的申請。
首先,高先生要向工廠申請一份離職證明書,再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失業認定及接受就業諮詢。如果經過14天,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時,高先生就能領到勞保局核發的失業給付。

超過45歲,失業給付最長發給9個月
失業給付的標準,是以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按月發給,但若被保險人有受其扶養的眷屬(指無工作收入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時,每一名眷屬可加給給付10%,最多以20%為限。而且只要每月完成失業再認定,就可繼續請領失業給付,最長可領6個月,但如果被保險人離職退保時已滿45歲或是身心障礙者,最長則可領到9個月。

每一名合格眷屬,失業給付加給10%
假設高先生離職退保前6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平均是3萬8,000元,失業給付原本是6成薪為2萬2,800元,但因為高先生的太太沒有工作,兒子又是身心障礙者,兩人都符合眷屬加給的條件,一人加給10%,兩人就可加給20%。因此,高先生每月的失業給付可提高為3萬400元【38,000元×(60%+20%)=30,400元】。加上高先生已經56歲,失業給付最長可領到9個月,因此高先生如果每月都完成失業再認定的話,他總共就可領到27萬3,600元(30,400元×9月=273,600元)的失業給付。

此外,在高先生請領失業給付期間,他自己及太太與兒子(離職退保時隨同參加全民健保之眷屬)自行負擔部分的健保保費,也都是由就業保險提供補助。

小提醒

失業給付請領條件

  1. 非自願離職。
  2. 離職退保前3年內,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3. 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4.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最後更新日期: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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