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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傷病期間薪資縮水,別忘了請勞保傷病給付!

苗栗簡小姐問:
我在電子廠上班,上個月因為腎炎住院18天,出院後也在家休養了10幾天。雖然健保幫我付了大部分的醫療費用,但我卻一個月沒薪水領,同事告訴我勞保可以補助薪資,但只限住院期間而且還要扣掉前3天。請問,為什麼要限住院期間?又為什麼要扣3天?而我的情況可以領到多少?

簡小姐同事所提的補助,指的就是勞保的傷病給付。
勞保傷病給付的目的,在於補助被保險人因傷害或疾病在治療期間所導致的薪資損失,因此,如果被保險人在傷病治療期間仍能繼續工作,或投保單位仍提供原有薪資的話,就不能申請傷病給付。

「不能工作」、「未取得原有薪資」、「治療中」是三大要件
也就是說,「不能工作」、「未取得原有薪資」及「治療中」是申請傷病給付的三大要件。但是傷病期間若是請特休假、排休、彈性假、輪休假、加班補休等假別而取得原有薪資的話則例外,被保險人還是可以請領傷病給付。

此外,如果傷病期間雇主仍提供部分薪資的話,也一樣符合請領要件。這部分在傷病給付申請書中,會有一欄詢問被保險人傷病期間領取薪資的情況,只要勾選「未取得」薪資或「取得部分」薪資,就可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普通傷病僅補助住院治療期間,若是職災傷病則包括門診治療期間也可請領給付。

普通傷病給付5成薪
至於傷病給付的標準,若是普通傷病可補助5成薪,也就是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給付,最長可給付6個月,但若發生事故前的勞保年資合計達一年者,最長可給付到一年。

查實施社會保險之世界各國,對傷病給付多設有一定等待期間,係適當保障被保險人,尚須兼顧保險財務之負擔程度,是以參照多數國家勞工保險規定,自不能工作(住院)之第4日起發給,此3日稱為等待期,被保險人少領3日傷病給付金額雖少,但保險基金則積少成多,俾支付重傷、重病者的大量傷病給付。

簡小姐可獲得半個月半成薪的補助
案例中簡小姐雖然一個月都沒有拿到薪水,依規定她只能請領住院期間的傷病給付,她住院18天扣掉前3天共可領到15天,假設她住院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6,000元,那麼她就就可以領到9,000元【36,000元÷30×50%×(18天-3天)=9,000元】的勞保傷病給付。

最後更新日期: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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