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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勞工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大不同

宜蘭穆先生問:
請問勞保老年給付與勞工退休金有甚麼不同?之前公司有要我們勾選勞退新制或勞退舊制,後來聽說勞保也有區分新舊制。到底勞退新舊制與勞保的新舊制有何不同?後來開辦的國民年金又是甚麼呢? 

許多民眾常把勞工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搞混,以為這是同一筆錢,其實勞工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是兩種不同的制度,既不會互相影響也沒有替代性。

勞工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不同
勞工退休金是強制雇主應給予勞工退休金的制度,又分為新、舊制:舊制係依據「勞動基準法」辦理,新制則係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是屬於雇主對勞工的一種法定責任;而勞保老年給付則是根據「勞保條例」所提供的一項社會保險給付,勞工只要依規定繳交保險費,當符合一定條件時,便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勞工退休金主要保障的是受僱勞工,而勞工保險除了受僱勞工外,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的勞工也都能參加。

勞保老年給付可分為一次給付和按月領取之年金給付
98年1月勞保年金施行,在老年給付方面除了原來的一次給付外,另外提供了按月領年金的方式,而為了保障原有勞工的權益,條例特別規定只要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前就曾參加過勞保的人,就具有選擇一次請領或按月領年金的權利。

勞退新制係雇主應為勞工按月提繳不低於工資6%退休金,是可攜式退休金
至於勞工退休金的新舊制又是甚麼呢?

依據勞動基準法的退休規定,勞工需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或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或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25年以上,才能自請退休。但是我國企業平均壽命不長,勞工轉換工作情況普遍,以致大部分勞工難以符合勞動基準法退休條件,而領不到退休金。
為改革勞動基準法退休金的缺失,讓勞工的退休金不因轉換工作或企業歇業、關廠而受影響, 94年7月1日施行「勞工退休金條例」,將過去由雇主一次給予退休金的方式,改為由雇主按月幫勞工提繳不得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專戶所有權屬於勞工本人,專戶退休金可累積帶著走,等到勞工年滿60歲(或喪失工作能力符合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之2規定)時再向勞保局提出請領。 

國民年金提供弱勢族群老年保障
至於97年10月1日開辦的國民年金保險,主要是考量我國有勞保、軍保、公教保及農保等以在職勞動者為納保對象的社會保險,但仍有年滿25歲、未滿65歲的國民,無法參加任何社會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即是針對此部分的不足,設計一個以全民為保障對象的保險制度,讓以往未能被納入社會保險網絡的國民,獲得老年經濟生活的基本保障。

除了家庭主婦與無工作者外,勞工在失業期間也應加入國民年金保險,也就是說有工作時參加勞保,沒有工作期間加入國保,等到年老時再以加保的年資分別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及國保老年年金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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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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