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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哪些人應該參加就業保險呢?

  1. 受僱的本國籍勞工及本國人的外籍、大陸或港澳地區配偶應由雇主申報參加就業保險
    就業保險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凡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的本國籍勞工及依法在臺工作的外籍、大陸或港澳地區配偶,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也就是說雇主及外籍員工(除依法在臺工作之外籍、大陸或港澳地區配偶外)不能參加就業保險。
  2. 除了雇主及外籍員工之外,下列3種人也不能參加就業保險:
    a. 依照法律規定應該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是軍人保險的員工。
    b. 已經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的員工。
    c. 受僱於依法免辦登記且無核定課稅或依法免辦登記且無統一發票購票證的老闆所僱用的員工。
     
最後更新日期:201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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