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提繳工資是以全薪、底薪或實領薪資提繳?如有變動應於何時申報?何時生效?如果我每月的薪水都不固定,又應該如何申報調整?應填何種表格申報調整?
- 勞基法規定,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皆屬工資,所以應該以全薪申報提繳,不能以底薪或扣除勞工勞健保自付額後之實領薪資申報。
- 月工資有變動時,事業單位可按月或按季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以適時反應實際工資,但為方便事業單位作業,勞退條例規定勞工的工資如在當年2月至7月調整時,雇主最慢應於當年8月底前,將調整後的月提繳工資通知勞保局;如在當年8月至次年1月調整時,最慢應於次年2月底前通知勞保局,其調整自提繳工資調整表寄出的次月1日生效。
- 如果每月的薪水都不固定的話,調整月提繳工資時,以最近3個月平均工資總額申報。例如:公司8月20日申報某一工資不固定的員工月提繳工資調整,應以該員工5月、6月及7月的工資平均計算,並從9月1日起調整生效。
- 如勞工為勞、就、災、健保被保險人欲同時申報調整投保薪資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請填具「勞、就、災、健保及勞退合一投保薪資調整表」辦理。至原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已低於勞保最低投保薪資(11,100元),或僅參加勞工退休金者,請填具「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調整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