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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請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要符合「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的規定,請問「最近3年」怎麼認定?要從哪一天開始算起?

「最近3年」是指發放年金所屬月份開始往前推算的36個月。由於年金是逐月審核後發給,所以勞保局每個月審核年金時,都必須往前比對36個月內居住在國內的天數是否符合「每年超過183日」,也就是說,最近12個月、13~24個月、25~36個月都必須分別在國內住滿183天。舉例來說,勞保局在審核111年10月份的年金(111年11月底發放)時,會比對108年11月到109年10月、109年11月到110年10月,以及110年11月到111年10月的資料,這3段期間必須分別在國內住滿183天,才符合規定。而在審核111年11月份的年金(111年12月底發放)時,則會比對108年12月到109年11月、109年12月到110年11月,以及110年12月到111年11月的資料,這3段期間也必須分別在國內住滿183天,才符合規定,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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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基本保證年金之國內居住天數計算解說參考資料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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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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