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保險人死亡當時,遺屬還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的年齡規定,可以等到之後達到年齡規定時再提出申請,沒有期間的限制。例如:被保險人死亡時,配偶才 50 歲,沒有子女,而且每個月的工作收入超過基本工資(109年5月以前為月投保金額),不符合遺屬年金的請領條件,但是他可以等到 55 歲符合條件的時候再跟勞保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