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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部分工時、短期工作人員之勞退提繳工資應如何申報?

  1. 部分工時人員,指的是工作時間較一般全時工作勞工有相當程度縮短者。又部分工時勞工如受雇主輪派定時到工或排班制,具有持續性僱傭關係,屬持續在職狀態,雇主應申報部分工時勞工自到職當日提繳,且整段在職期間持續提繳至離職當日始得停繳,不得僅在其出勤當日申報提、停繳。又提繳時,按其整月薪資所得總和申報月提繳工資,並請於申報表上之「部分工時者請打✓」欄打✓,勞保局將依雇主申報之月薪資總額按「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規定主動歸級至正確等級。
    例如:某部分工時人員固定每週工作1天,全月工作4天,每次5小時,時薪200元,日薪1,000元,全月工資為4,000元,雇主應申報其全月提繳,申報表之「月提繳工資」欄應填報4,000元,並於申報表之「部分工時者請打✓」欄打✓,勞保局受理提繳時勞退月提繳工資將自動歸級為4,500元,並計收全月份的退休金。雇主應提繳退休金為270元【4,500元×6%(假設雇主提繳率)】。
    ※請注意切勿以4,500元申報每週提繳1天,而全月僅提繳4天的方式辦理,否則將造成其全月退休金僅36元【4,500元×6%(假設雇主提繳率)×4日÷30】,嚴重影響勞工的退休金權益。
  2. 短期工作人員,指未全月在職,不定時到工者(例如臨時工短暫受僱幾天),應申報自到職當日提繳,離職當日停繳,且其月提繳工資應按日薪乘30日換算為月薪資申報,勞保局將依雇主申報之月薪資總額按「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規定主動歸級至正確等級,再按申報提繳日數計收勞工退休金。
    例如:某員工9月1日到職工作至9月6日離職,日薪 1,000元,應申報9月1日提繳,9月6日停繳,申報表之「月提繳工資」欄應填報30,000元,勞保局受理提繳時勞退月提繳工資將自動歸級為30,300元(日薪1,000元,換算月薪資為30,000元,月提繳工資歸級為30,300元)。雇主應提繳退休金為364元【30,300元×6%(假設雇主提繳率)×6日÷30日】。
    ※請注意切勿以月薪資6,000元申報提繳6日,否則將造成其退休金僅提繳72元【6,000元×6%(假設雇主提繳率)×6日÷30日】,嚴重影響勞工的退休金權益。
    ※事業單位如有僱用短期工作人員,除以合一加保表申報加保外,請另以「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按上述原則申報提繳工資。
最後更新日期: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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