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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部分工時、短期工作人員之勞退提繳工資應如何申報?

  1. 部分工時人員,是指受雇主指派定時到工者(例如固定每月工作4天),其整月均屬在職狀態,單位在辦理提繳退休金時,應申報整月提繳,並以其全月工資所得總和,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的等級金額申報月提繳工資。例如:某部分工時人員固定每週工作1天全月工作4天,每次5小時,時薪200元,日薪1,000元,全月工資為4,000元,應申報全月提繳,月提繳工資為4,500元,並註明部分工時人員,則雇主應提繳退休金為270元【4,500元×6%(假設雇主提繳率)】。請注意切勿以4,500元申報每週提繳1天而全月僅提繳4天的方式辦理,否則將造成其全月退休金僅36元【4,500元×6%(假設雇主提繳率)×4日÷30】,嚴重影響勞工的退休金權益。
  2. 短期工作人員係指未全月在職者,其月提繳工資應按日薪乘30天換算為月薪資,再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的等級金額申報,再按申報提繳日數計收勞工退休金。例如:某員工9月1日到職工作至9月6日離職,日薪 1,000元,應申報9月1日提繳,9月6日停繳,月提繳工資為30,300元,則雇主應提繳退休金為364元【30,300元×6%(假設雇主提繳率)×6日÷30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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