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102年度老農津貼排富規定之所得審查,已公告係採計100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1年12月28日農輔字第1010051944A號公告,該會審查102年度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第3項第1款所定最近一年度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係以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提供100年度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為基準。

上一則勞保局依規定改制為行政機關 絕非自肥 下一則102年勞保紓困貸款開始撥款了!將於1月25日截止受理,請把握機會儘速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2013-01-08
文字客服
TOP BACK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