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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年金給付

請領要件

  1. 一、被保險人遭遇 傷害或罹患疾病 ,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且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
  1. 二、被保險人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身心障礙者,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
    * 其他失能程度未達終身不能從事工作者,按失能給付標準規 定發給一次金。

 

最後更新日期: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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