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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率

  1. 一、月投保金額
    1. (一)、月投保金額是計算保險費及各項給付金額的基準,在國民年金施行第 1 年,以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當時為 17,280 元)為月投保金額;第 2 年起,於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 5% 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
    2. (二)、消費者物價指數之計算,是以主計總處公布之前 1 年 10 月至該年 9 月底為止 12 個月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認定。當物價指數較上次公告調整月投保金額時之指數,累計成長率達 5% 以上時,就按該成長率調整。
    3. (三)、消費者物價指數之累計成長率由本局按年度計算,如需調整月投保金額時,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102年7月22日以前為內政部;102年7月23日以後為衛生福利部)核定公告,並自公告之次年 1 月起生效。
    4. (四)、歷年月投保金額
      年月 月投保金額
      97年10月至103年12月 17,280元
      104年1月至111年12月 18,282元
      112年1月起 19,761元
  1. 二、保險費率
    1. (一)、國民年金的保險費是以月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率計算,97年10月1日開辦時的保險費率為 6.5%。
    2. (二)、保險費率每2年調高0.5%至上限12%,但經財務精算結果,若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20年保險給付,則2年內不予調高。費率經核定須調整時,由中央主管機關(102年7月22日以前為內政部;102年7月23日以後為衛生福利部)公告。
    3. (三)、歷年保險費率
      年月 費率
      97年10月至100年3月 6.5%
      100年4月至101年12月 7%
      102年1月至103年12月 7.5%
      104年1月至105年12月 8%
      106年1月至107年12月 8.5%
      108年1月至109年12月 9%
      110年1月至111年12月 9.5%
      112年1月起 10%
最後更新日期: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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