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業務從81年7月間開辦,在勞委會勞保局持續推動下,受檢人次迄今已約300萬人,共給付32億餘元,最近3年每年平均受檢人次近40萬人次,給付金額約3億元。勞保局呼籲投保單位如有符合預防健康檢查規定的勞工,應維護勞工健康,落實預防勝於治療的觀念,積極為所屬勞工申請職業病健康檢查。
勞保局表示,勞工朋友如果是在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所列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環境中工作,如高溫、噪音、游離輻射、鉛、粉塵…等25種作業,且最近參加勞保年資連續滿1年,投保單位就可每年向勞保局為該勞工申請檢查1次,也就是每次申請檢查時間應間隔1年,經勞保局審查符合規定之投保單位所屬被保險人,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費用就由勞保局支付。有關本項檢查之受檢對象及檢查項目、申請方式等資料,可於勞保局網站查詢。
另外提醒勞工朋友,受檢之前記得從勞保局所附由勞委會及衛生福利部會銜指定之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指定醫院名冊,選擇合適之醫療機構(亦可於勞委會網站查詢),並宜事先聯繫,以便指定醫療機構安排健檢時間,順利受檢。